最新防疫規定,醫院住院陪病自今日4月10日起取消「無症狀」篩檢、住院病患解隔離條件再鬆綁,指揮中心也宣布放寬戴口罩規定,4月17日起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,改為「建議」戴口罩,只剩「醫療照顧機構」與「救護車」等2場所強制要求全程戴口罩。最新規定詳細內容以下解說: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,清明連假後疫情仍穩定、醫療量能充足,也未再出現新型新冠變異株威脅,並考量與其他國家鬆綁方向一致,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,因此宣布4月17日起放寬戴口罩規定,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以及特定運具時改為「建議」戴口罩。
校園部分,運具場所包括校車、幼兒園專用車、校園接駁車等,也比照公共運輸鬆綁,由強制戴口罩改為「建議」戴口罩,一併於4月17日實施。其餘室內空間、室內場所,可由民眾「自主決定」是否戴口罩。
醫療照護機構部分,4月17日後民眾進入醫療、醫事機構如醫院、藥局、診所、物理治療所、老人福利中心、長照服務機構、榮民之家、兒少機構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場所,仍須「強制戴口罩」。特別要注意的是,搭乘「救護車」也要全程戴口罩,而復康巴士則比照公共運輸,鬆綁為建議戴口罩。
不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,在上述場合若有飲食、拍照、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、治療或活動,可以暫時摘下口罩,但結束後須立即戴回口罩。他指出,因考量除新冠疫情外,仍有許多季節傳染流行病,為了保障病人家屬及相關醫事人員,醫療及長照機構的口罩禁令,在短時間內不會開放。
指揮中心宣布,4月10日起取消「無新冠相關症狀」的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建議,調整為針對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肺炎、嗅味覺異常、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者,由醫師評估進行採檢。不過包含住院陪病人數等其餘陪(探)病管制措施,仍維持不變。
而住院病患「解隔離條件」也再鬆綁,無持續住院需求病患只要在「退燒至少1天、症狀緩解後」,可經醫院評估解隔離出院;有住院需求病患也將解隔日從距離發病/採檢日間隔20日以上「縮短為10天」,但出院後都需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,或在滿10天後無需採檢自動解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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